关于公开比选纳雍县教育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基本信息
-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
- 来源: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招考类型:其他
- 所在地区:纳雍县
为进一步提高纳雍县教科研力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干部选拔渠道,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教育系统公开比选教育科学研究人员15名。为确保比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纳雍县教育局公开比选教育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公开比选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比选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比选原则及程序
(一)比选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比选择优的原则。
(二)比选程序
比选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比选条件、公开比选程序、公开比选结果。按照制定和发布《实施方案》、报名、比选、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比选岗位
比选岗位详见《纳雍县教育局公开比选教育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四、比选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比选人员范围
纳雍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具有胜任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省级优秀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名师、黔灵名师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详见《岗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已取得职称等级的人员,比选调入后按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政策及对应空缺岗位办理聘任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调入后单位岗位聘任情况重新确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比选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各级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3.不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有犯罪记录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未作出结论的或处分期未满的。
5.经查实有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败坏他人名声或有网上恶意炒作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截至报名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免费师范生”及其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8.试用期未满人员。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实施方案》及《岗位表》(附件1)中的相关规定,认真填写《纳雍县教育局公开比选教育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持《报名表》一份(用A4纸打印、只收机填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到现场参加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免收报名费。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以报名表中的岗位代码为准,报名之前慎重考虑,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出现报名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始终,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报名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六、比选
比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比选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比选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岗位内比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数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比选成绩末位并列的,组织第二次比选,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未达到比选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比选成绩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比选时间:2024年11月2日。
比选地点:见比选准考证。
考生本人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比选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比选。
七、考察政审
比选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在考察中,经审定有《实施方案》中“不得报名参加比选”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且不作顺延递补。考察政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参与,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考调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八、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调动的,取消拟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二)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县人事调配联席会议研究后,由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公开比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6723(纳雍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纳雍县教育局2024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考调专职教研员岗位表.xls
附件2:纳雍县教育局公开比选教育科学研究所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